率先实行牌照制!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细则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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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野蛮生长时代或将过去,香港地区将率先实现牌照制监管。11月6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立场书》),明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新监管框架,提出部分提供证券型及非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平台将列入监管,并称可向能够符合严格监管标准的平台运营者发放牌照。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监管机构需对创新科技带来的效益持开放态度,但也应作好准备,解决某些金融科技为投资者带来的风险。为此,我们决定推行新的监管框架,让投资者能选择在受到监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买卖。” 有分析人士指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合规化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挑战。不合规者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拥抱监管、加强内控是必然的倾向也是唯一的出路。
持牌要求严苛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合规要求相当严格。《立场书》强调,香港证监会只向能够符合严格监管标准的平台运营者发放牌照,这些标准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似,但同时也纳入了额外规定,例如处理涉及稳妥保管资产、认识客户、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市场操纵、会计及审计、风险管理、利益冲突和接纳虚拟资产进行买卖方面的主要监管关注事项。持牌平台将会被纳入香港证监会监管沙盒,在一段时间内接受密切及严谨的监管。
不过,香港证监会也强调,平台买卖不属于香港法例下证券定义的虚拟资产或代币,香港证监会将无权向该平台批给牌照或对其进行监管。也就是说,前述平台将不会列入证监会监管之列。
看懂研究院专家李霁月称,香港证监会此次发布的监管动态与其以往对虚拟资产的监管政策属一脉相承,并无特别宽松或紧缩的政策。其中,对于牌照的申请人,香港证监会规定必须是“适当人选”,否则会拒绝批给牌照。由此来看,牌照申请人及其公司业务本身都是监管对象,这对于一大批“出海”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没有准入标准和没有投资者风险教育的交易所是一个很难达到的指标。
仅限专业投资者
在参与的投资者方面也进行了限制。香港证监会规定,平台运营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并确保其客户充分认识虚拟资产,同时,对于可买卖的虚拟资产也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准则。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11月6日发布的《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中,香港证监会就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相关风险问题提示投资者,虚拟资产期货合约下的虚拟资产价格极端波动,由于相关虚拟资产难以估值,将给投资者对虚拟资产期货合约进行可靠估值方面带来重大挑战。
此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高度杠杆化性质,也令投资者所面对的风险倍增,这些产品的复杂性和固有风险可能会令一般投资者难以理解。香港证监会称,此前就有部分平台曾经被投资者批评,指其在期货合约的生命周期内改变交易规则,例如中止买卖或取消交易,导致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
香港证监会强调,在香港,销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可能是违法营运。至今为止,任何交易平台或人士若在未获适当牌照或认可的情况下发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或就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提供交易服务,均可能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或《赌博条例》。同时,也没有任何人获香港证监会发牌或认可在香港销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
香港证监会称,投资者应注意,投资虚拟资产可能会面临各种重大风险,特别是流通性不足、价格高度波动及潜在的市场操纵活动。而投资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时,这些风险可能会进一步加大。
对此,李霁月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香港证监会此次风险提示来看,对于期货等高风险金融产品的交易,不再是投资者 “想玩就玩”,而是要求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当前在虚拟资产交易领域,绝大多数交易平台为了用户和交易量没有设置严谨的准入门槛,不合格的投资者带着暴富的梦想进场,大部分会满盘皆输。
或现寡头效应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香港虚拟资产监管源于2018年11月。彼时,香港证监会发布虚拟资产新规,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及虚拟资产基金分销商等纳入监管范围,要求超过10%资产规模(AUM)属虚拟资产的基金,仅可针对专业投资者销售,任何投资虚拟资产的基金和经纪机构,均需要向香港证监会注册。
当时香港证监会就曾指出,新规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阐述了一个概念性框架,为对框架进行研究,香港证监会将与有意并已证明其达到严格标准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合作,将其纳入监管沙盒。
李霁月称,从这点来看,香港与内地在政策倾向上类似,即对金融创新进行沙盒监管或“特区”式监管,将虚拟资产纳入公民财产的保护范畴之内,政策主体主要为保护投资者、对以STO模式发行的证券型代币持以金融创新的鼓励态度,强调打击非法融资及非法洗钱。
不过,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角度来看,李霁月指出,交易平台合规化尤为重要,野蛮生长时代已经过去,合规化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挑战。小交易所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对与非证券化代币的监管也在不远的路上,拥抱监管,加强内控是必然的倾向也是唯一的出路。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企业教授、中国自动化学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峰同样认为,香港证监会此次监管动态,一是明确了证券型虚拟资产的交易由证监会监管,二则明确了虚拟资产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的时候需要对应的牌照,这两项监管范围的确定,或促使虚拟资产交易行业出现寡头效应。他进一步指出,“头部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会通过其自身的资源和资金优势拿到牌照,而拿不到牌照的平台可能会面临放弃香港市场或者被前者吞并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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